来源:幼教网 2016-08-25 10:20:19
2016上海各区县招生“五年一户”政策有所调整,小编收集了最新“人户分离”统筹排序规则解读,给2017上海幼升小的家长们作为参考!
上海幼升小"人户分离"统筹排序-闵行区
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区教育局根据“户籍地(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该类对象就近入学。当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额时,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对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下列三类对象,原则上安排就近入学。
1.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由动迁办安置在本区的,凭本市户籍、市政动迁安置协议等,在安排“户籍地(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与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2.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配住廉租房居住协议等),在安排完成“人户分离”第一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3.本市外区户籍但持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学生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学生,在解决第二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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