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幼教网 2016-08-23 09:50:22
8月11日,北京市召开户籍改革新闻发布会,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介绍了《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相关情况。办法要求,自10月1日起,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非京籍居民,可申请领取居住证。这意味着“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而持有“居住证”将作为北京积分落户的必要条件。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从“暂住证”到“居住证”的转变,意味着北京对非京籍常住人口将从“管理”转为多方位服务。
据了解,在北京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之前,关于政策的制定已酝酿了一年多。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对居住证持证人在城市享有的权利、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要求,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即可申领居住证。
同时,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持北京居住证能享有何种权益问题,北京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持有北京居住证的外地人可以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还可享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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