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幼教网 2016-08-19 10:21:48
作为幼儿园的故乡,这类托幼机构却至今未能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至于幼儿园在国家机器中的权限归属,从未产生争议。幼儿园处于联邦家庭部治下。首先,从法律体系上来看,德国有学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成人教育法等,却唯独缺失教育法。学龄前儿童成长由少年儿童救助法来规制。其次,从教育使命上来看,学前阶段不同于中小学阶段,国家并不承担独立于家长训育权之外的教育使命。幼儿园承担的教育使命仅为家长训育权的临时性转让。再次,从机构性质来看,幼儿园被定性为保育、训育与教育三位一体的机构。
幼儿园举办方主要是各城乡政府和以教会、社会福利机构、家长倡议为主的民间组织,分别占总量的三分之一和三分之二。少量由企业为职工提供,商业性托幼机构则凤毛麟角。
照料补助金:家庭的胜利
今年7月,德国联邦内阁通过联邦家庭部2017年度的财政预算,17亿欧元的财政预算主要流向托幼机构扩建工程。该工程由2008年12月16日生效的少年儿童救助法推动,是德国迄今最大学前教育项目。至2014年,总共投入的联邦财政为54亿欧元,之后每年拨款8.45亿欧元。
肇因于人口可持续发展危机。德国跻身全球最低出生率国家行列,于育龄妇女,家庭事业两难全。德国母亲就业率在孩子1-3岁时仅为均值一半。一旦孩子年满3周岁,绝大多数母亲即可重返岗位。可见,相比3-6岁幼儿园近乎全覆盖,缺失的只是0-3岁托幼机构,即托幼机构扩建工程对象。该工程成效显著,入托率从2006年的13.6%提升到2015年32.9%,目标是实现每个年满一周岁的幼儿均有权获得由公共财政所支持的托幼机构的名额。入园的替代性权利是,家长可以在孩子15-36个月期间向联邦政府申请每月150欧元的照料补助金。
围绕着这笔照料补助金,政坛掀起一场舌战。有的呼吁取缔,以便把有限财政投入托幼机构扩建之中。而有的宣扬选择自由,即把照料方式的选择权交由父母。随着2015年联邦宪法法院的一纸判决,仅维持两年的照料补助金宣告终结。今年年初,德意志青少年研究院就此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照料补助金的发放无法左右父母对照料方式的选择。报告同时发现,德国仍存有大量父母希望在孩子生命最初几年亲自照料。围绕着照料补助金的争议,以家庭教育的胜利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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