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幼教网 2016-08-04 13:42:18
三、案例分析
结合对小晴行为的观察及年龄特点的分析,我认为:小晴的行为属于一种偏差行为。所谓偏差行为,就是指在一定的社会中社会成员不同程度地偏离或违反了既有的社会规范的行为,也被称为越轨行为、离轨行为或差异行为等。小晴拿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可见,小晴的行为偏离、违反了“既有的社会规范”,即幼儿之间正常交往的规则。其次,三四岁的幼儿常常分不清想象和现实,对于他人和自我的区别也不是非常明确。小晴对那些小东西很感兴趣,所以就拿走了。综合起来,导致小晴偏差行为的原因可能有:小晴对“所有权”概念理解模糊,对集体交往时的规则不太明确,自制力教弱,自己没有想拥有。
四、案例反思
在今后,我要多关注小晴这方面的事情,要对她灌输“所有权”概念的含义,并让她理解意思,还会让她多了解集体交往时的规则,同伴与同伴之间是怎么交往的,也要提高她的自制力,帮她减少甚至改掉偏差行为,让她能与同伴相处融洽,能有自己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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