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6-06-30 18:39:59
各位家长:
2016年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入学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日程安排,为您符合条件的适龄子女进行网上申报。积分入学网址:http://yezs.gzluogang.edu.cn/(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报名管理系统 积分入学平台登录入口)(2016年5月23日9:00方可注册)。
一、来穗人员的必备的基本条件
1.户籍不在广州市(含11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至2016年8月31日止年满6周岁且未满7周岁,没有入学记录,要求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要求升读初中一年级;
2. 来穗人员至2016年4月30日已申报有效的居住登记,持本区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或以上;
3. 来穗人员在2016年5月1日前已办理含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合同期内在黄埔区就业登记连续满1年或以上,且合同期内仍在黄埔区注册企业就业或在黄埔区注册的个体户/企业法人经营连续满1年或以上;
4. 来穗人员至2016年4月30日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养老保险为准)或省直社保(以失业保险为准)连续满1年或以上;
未能同时符合以上四项必备条件者,不能参与“积分申请”。以上必备条件中“连续满1年”的时间节点为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本方案中的所称的“我区”含原萝岗区和原黄埔区。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来穗人员,同时符合至 2016年4月30日①已申报有效的居住登记,持本区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5年或以上;②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以养老保险为准)或缴纳省直社保(以失业保险为准)累计满5年或以上;③在2016年5月1日前已办理含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合同 期内在黄埔区就业登记连续满1年或以上,且合同期内仍在黄埔区注册企业就业或在黄埔区注册的个体户/企业法人经营连续满1年或以上,在积分入学学位分配时 享受第一批优先分配,但仍需通过《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方案》程序进行。
具备基本条件的来穗人员属第二批分配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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