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6-05-31 09:52:18
2016年3月份,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布了《2016年石景山区学位不足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新的《计划生育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两孩”政策的全面放开,对我区近几年招生工作将造成巨大影响,为了贯彻落实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经区教委办公会研究决定,就2016年学位不足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小学认真执行。各小学要结合本校历年实际招生情况,做好前期摸底调查工作,若遇学位不足情况,需提前研究制定学校具体的招生录取顺序(样式附后),并于5月25日上报至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
以下是石景山教委发布的《2016年石景山区小学招生录取顺序》,家长们可以参考一下:
2016年小学入学招生录取顺序(样式)
一、招生对象: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片区:(明确标注教委下发的本校的招生范围)
三、招生原则:法定监护人具有本片区内100%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且满年,该套房产(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年内(20年5月1日至20年4月30日)只解决一户家庭(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学校按以下招生顺序录取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数超出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数未被学校录取的,在学区或全区范围内由计算机按照志愿顺序派位录取。
四、招生顺序:
第一顺位
1.本片区户口(户口在本片区内满年);
2.法定监护人具有本片区全部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满年)。
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录取即:“报出生>到4月30日满5年>到4月30日满年”
本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应与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地址一致。
第二顺位
1.本片区户口(户口在本片区内不满年);
2.法定监护人具有本片区全部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满年)。
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录取。
本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应与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地址一致。
第三顺位
1.本市非本片区户口;
2.法定监护人具有本片区全部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满年)。
按法定监护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时间先后录取。
本市非本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本片区内,户籍不在本片区,需由实际居住地居委会提供其连续居住年以上的证明,及在户籍地不能就近登记入学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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