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幼教网 2016-04-28 16:39:03
2016年北京中关村街道非京籍幼升小入学指南
依据《2016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中关村街道公共事业管理科牵头成立中关村街道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联审工作小组),统筹区教委、公安海淀分局、区房管局、国土海淀分局、区卫计委、区人力社保局、工商海淀分局等单位抽调专人参与,对申请在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证明证件材料进行联合审核。
一、审核流程
1.网上信息注册
申请人务必于5月9日——5月17日期间,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后按相关提示填写信息,内容真实、准确,经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网址:www.yjrx.bjedu.cn。
2.线上初审
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区人力社保局网上初审申请人的在京暂住证、社保证明信息。网上初审结束后,以手机短信的形式提示申请人上网查询审核结果。审核人初审通过后,可打印《2016年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申请人初审未通过的,可自行上网查询原因。
3.线下联审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2016年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和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及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下简称“五证”)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到中关村街镇提出审核申请。
注:证明证件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明确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
4.反馈审核结果
联审工作结束后,以手机短信形式提示申请人上网查询审核结果。
二、审核职责
联审工作小组依据审核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五证”进行联审。审核过程中的特殊问题由联审工作小组共同协商解决。
(一)全家户口簿各街镇统筹审核“全家户口簿”所有材料;公安海淀分局核实户口簿信息,必要时出具相关证明并盖章;区卫计委审核与儿童少年相关的生育情况证明。
(二)在京暂住证公安海淀分局对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在京暂住证信息进行线上初审;各街镇现场核实网上登记信息与申请人实际提交材料信息的一致性。
(三)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各街镇统筹审核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国土海淀分局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与网上登记信息的一致性;区房管局核实申请人提交的购房合同信息与网签信息的一致性。
(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区人力社保局线上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的社保证明;工商海淀分局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提交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等证件;各街镇现场核实网上登记信息与申请人实际提交材料信息的一致性。
(五)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由各街镇审核。
(六)未就读过小学的超龄儿童由各学区先期审核其超龄材料。审核通过后,学区为其录入基本信息,再进行相关后续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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