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2015-11-03 11:48:28
七类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据了解,今年幼升小和小升初工作中,“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的”主要有七类人,包括:
1.持有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
2.有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的学生;
3.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以及其父母的“进站函”学生;
4.有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的;
5.有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的;
6.有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
7.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的。
借读生:非京籍学生在京借读,仍然需要提供“五证”,根据新的政策,非京籍学生在京借读仍然需要提供“五证”,即: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2.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3.全家户口簿
4.在京暂住证
5.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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