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站 2015-03-17 15:58:56
2015年家有孩子参加"幼升小"、"小升初"的家长将有更长的时间了解政策、做好准备。备受关注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布,将于3月8日正式实施。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入学工作意见发布提前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今年《意见》在总体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也有一些新的变化,体现为强调区县教委的主责、进一步完善去年入学办法、民办校和寄宿制提前招生等,这其中,特长生招生项目内容有所变化,将向中华传统优秀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
政策进一步完善实现稳中有变
与2014年相比,今年《意见》总体稳定,仍坚持免试、就近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原则。《意见》在部分内容上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和规范,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首先是在指导思想部分中落实领导指示精神方面,明确提出"按照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这一思路的提出,不仅仅肯定了2014年改革的方向和成果,而且还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深化改革。
其次在入学条件及工作要求中,《意见》提出各区县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对于这一点,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已经在不同场合多次表达这一意思,来京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在持有"五证" 的前提下,各区县对于家长缴纳社保年限等方面的认定将做进一步细化。此次《意见》再次明确要求各区县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
再次,《意见》提出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要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各区县教委要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并统一组织特长生入学;2015年各区县招收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2014年。
此外,《意见》还强调各区县教委是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主责单位,要统一组织入学工作。
最后,在入学工作时间表中,北京对各区县入学工作开展提出统一时间进度要求,同时明确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招生工作时间,确保各区县在此时间节点后做好本区学生入学工作,避免影响整体入学秩序。
特长生招生倾向优秀传统文化和非遗文化
相比2014年入学工作意见,特长生招生方面有所变化。此次《意见》明确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区县招收特长生以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要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今年各区县招收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2014年。
《意见》强调各区县教委要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并统一组织特长生入学,增加区级审核,这进一步凸显区县教委的统筹管理作用,改变了过去学校说了算的情况,特长生招生入学将不再是学校单独行为。这进一步保证了入学工作的规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去年北京市出台了《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中小学学科教学改进意见》,而今年特长生招生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正是落实两个意见的体现,与两个意见的育人思想是一贯的,强调对学生人文素养的提升。同时伴随北京优质教育资源的不断拓展,区域内对口入学逐渐成为主流,特长生在未来升学中的作用将继续弱化。《意见》也将引导家长正视孩子特长培养,从功利的升学角度转向真正发展孩子的兴趣。
此外,今年各区县招收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2014年的规定,以及此前中高考加分项目的减少,都进一步说明特长生招生比例将逐步减小,升学作用将逐渐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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