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社区 2014-06-30 10:30:16
奋斗小学寄宿生2014年新生登记通告
根据区教委招生精神,现将我校寄宿新生入学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寄宿2个教学班
二.寄宿生登记办法
1.寄宿生入学条件
①年满六周岁(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②有西城区常住户口;
③身体健康、有生活自理能力、喜欢并需要寄宿的适龄儿童;
凡患有心脏病、哮喘病、癫痫、多动症、夜游症、慢性肺炎、过敏症等病状的儿童不适宜寄宿,请不要来校登记。
④提供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签字的书面寄宿申请书;
⑤提供法定监护人父母所在单位盖章的因公确需寄宿的证明;
⑥法定监护人确保周六、周日陪伴子女的承诺书;
2.家长要了解奋斗小学寄宿的各种规章制度,认同并能自觉遵守寄宿规定。
能在寄宿申请书和寄宿承诺书中有所体现。
三.入学登记日期与地点
5月15日周四下午,5月16日周五全天
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登记地点:西城区闹市口大街月台胡同15号
四.登记要求
请家长认真阅读以下登记条件,来校时请带齐所有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登记。所有资料为原件,复印件无效。请儿童的父亲或母亲前来登记,不带孩子。
①下载打印北京市教委入学系统的西城区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表。
②西城区户口薄原件(儿童及父母双方的),如果孩子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
请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能说明父(母)子关系的相关证件。
③提供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签字的书面寄宿申请书并说明寄宿理由;
④提供法定监护人父母所在单位盖章的因公确需寄宿的证明;
⑤签定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法定监护人确保周六、周日陪伴子女的承诺书;如入学后要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开学一个月内学校发现儿童不适宜寄宿生活,如哭闹不止、不服从老师的教育与管理等,要接受学校退宿的要求,学期结束后自行联系走读学校。
五.寄宿录取
经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奋斗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对报名寄宿生评估认定后,录取情况将在5月22日通过电话形式告知,凡是当日晚17时没有接到录取电话,请家长及时到其他区县进行信息采集。
西城区奋斗小学
二O一四年六月七日
北京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通知:
2014年西城区奋斗小学寄宿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范围
1.年满六周岁(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2.有西城区常住户口
二、招生计划
寄宿2个教学班
三、时间安排
1.寄宿招生信息发布阶段(5月13日—5月14日)
学校将在奋斗小学官方网站上刊登寄宿招生相关信息。
2.寄宿招生现场报名阶段(5月15日周四下午,5月16日周五全天)
为保证在校学生良好的学习环境,报名时请一名家长持相关资料,不带孩子来校登记报名。
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3.寄宿生来校熟悉校园阶段(5月17日周六下午,5月18日周日上午)
上午8:00——11:30下午1:30——4:00
4.寄宿生录取阶段(5月21日——5月23日)
经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奋斗小学寄宿招生领导小组,对报名寄宿生评估认定后,录取情况将在5月23日当天通过电话形式告知,凡是5月23日晚17时没有接到录取电话,请家长按时到服务区内的小学进行登记。
四.具体要求
由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与奋斗小学联合对报名的寄宿生进行评估认定。
1.寄宿生报名条件
①年满六周岁(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②有西城区常住户口;
③身体健康、有生活自理能力、喜欢并需要寄宿的适龄儿童;
凡患有心脏病、哮喘病、癫痫、多动症、夜游症、慢性肺炎、过敏症等
病状的儿童不适宜寄宿,请不要来校登记。
④提供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签字的书面寄宿申请书;
⑤提供法定监护人父母所在单位盖章的因公确需寄宿的证明;
⑥法定监护人确保周六、周日陪伴子女的承诺书;
家长要了解奋斗小学寄宿的各种规章制度,认同并能自觉遵守寄宿规定。
能在寄宿申请书和寄宿承诺书中有所体现。
2.寄宿生录取程序
①孩子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喜欢并适合寄宿的儿童;
②孩子家庭环境是否需要寄宿;
③有西城区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地在西城区内的优先考虑;
有西城区常住户口且年限长的优先考虑。
五.联系人电话、咨询时间
奋斗小学寄宿招生电话:66059379
联系人:马老师
咨询时间:5月13日——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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