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2013-08-28 17:03:36
从教育部获悉:我国首部全国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出台,这标志着全国统一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正式建立。该办法规定,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进行编码,从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一人一号,籍随人走,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有机衔接,终身不变。
与之相配合,全国中的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也将在年内全部建成。该系统将全国联网运行,为每名学生建立全国唯一的电子学籍档案,对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等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实现全国范围内学生流动情况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正常情况下,每个学生都应拥有一个学籍,对应着某所学校。但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对学籍的取得、变动、丧失、恢复、完结等方面的规定和管理不够严谨,出现了一人多籍、人籍分离、有人无籍等问题。对此,《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就要为其建立学籍,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唯一性,终身不变。
为防止学籍造假,除系统建设初期将全面采集各教育阶段学生学籍档案基本信息外,系统稳定运行后,每名学生的学籍档案基本信息将只在学前教育入园或小学一年级入学时采集,学生在进入更高年级或更高教育阶段时其学籍档案基本信息均采用第一次采集的数据信息。根据规定,学籍管理由省级统筹,实行属地管理,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按照《办法》,学籍档案除学籍基础信息外,还包括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体质健康测试及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学生在校期间的奖励信息,以及享受资助信息等。
为防止出现学生在原校“不辞而别”、在新校无从登记和无法统计的情况,《办法》确定了“籍随人走”原则。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据悉,学籍系统遵循“两级建设、五级应用”的建设模式。两级建设是指在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建立中央级和省级数据中心。五级应用是指统一同步开发国家、省、地市、区县、学校五级系统,其中国家级系统部署在国家级数据中心,供中央部门使用;其他系统部署在省级数据中心,省级及以下用户通过网络远程登录部署在省级数据中心的学籍系统进行业务管理应用。
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不仅与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籍系统对接,而且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数据库和国家人口基础数据库进行对接。同时,学籍系统将满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学籍管理、学生资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营养改善计划、控辍保学、事业统计、日常管理和科学决策、优化资源配置的需求。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系统建立之后,通过电子地图还可逐级查看全国、各省、地市、县、学校的学生情况、营养餐情况和校车情况。同时,将逐步推广使用免费的学生卡,对学生进行电子身份管理,以有效解决虚假注册学籍和跨省、跨地区、跨学校重复注册等问题。
截至目前,内蒙古、吉林、浙江等14个省区已完成学籍系统部署;河北、辽宁、北京等20个省市基本完成数据采集或数据补录工作;海南、贵州、宁夏等8个省区的3520万学生数据已进入全国系统。
新电子学籍系统带来哪些变化?
电子学籍系统是个管理应用系统,学籍管理只是一部分,随着其应用内容的扩充,有利于学校提高管理工作水平,也有助于教育部门进一步做好经费管理、学生资助、招生入学等工作。同时将为学生学籍转接提供便捷服务,家长只需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其他流程均通过网络完成。
采集的学籍信息如何确保安全?
根据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指定专门的学籍管理员,建立学籍信息保密制度。学籍系统也将采取现代加密技术确保信息安全,保护学籍信息资源免受各种类型的威胁、干扰、破坏和盗用。
学籍号在义务教育外还能用吗?
教育部正在统筹建设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籍管理制度和电子学籍系统。对于学籍号,教育部将出台生成规则,原则上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均依据身份证号为基础进行统一编码。学前教育阶段已采集学生信息的,升入小学时仍沿用其已有的学籍号。
与原学籍制度不一致怎么处理?
一要做好本省现行学籍管理制度的过渡工作;二要开展学籍上下衔接调查研究,处理好各级各类学籍管理的后续工作关系;三是因地制宜制订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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