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 2012-07-26 11:01:09
二、标准实施前的产品可继续销售
根据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家具检验实验室主任孙书冬介绍,之前,我国并没专门针对儿童家具的通用标准,而是对于某些品类有专门的规定,如儿童高椅、童装、折叠小床等。在国际儿童家具市场上,只有英国制定了有关儿童家具安全的通用性标准,其他大部分国家也是针对某些品类单独制定标准。
该标准共分八章,其中第五、六章“安全要求”和“警示标志”是强制性要求,即如果产品不符合此两章要求不得生产、销售。其余是针对厂家生产的推荐性要求。据孙书冬介绍,虽然其余的不是强制性要求,但例如“外观、木材含水率”等规定了产品的基本质量,一般厂家都会按照此标准执行,否则在外观上很容易显现出来。
孙书冬称,8月1日之前生产销售的产品不受此标准限制,仍然可以销售,但是按新标准生产的产品上市后,以前的产品很可能出现消费者“不买账”的现象。七彩人生、百强等品牌表示,已经关注新标准已久,之前已经有方向地调整了生产方向;而且一直以较高标准要求产品生产,不合标准的产品不多。百强家具总裁助理宋晓婷表示,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合新标准的产品调回,但数量很少,大约每个店只有几件。宋晓婷说:“百强的儿童家具系列是最近几年开始做的,百强一直关注新标准的研究工作,也在工艺、设计、用料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借新标准出台的机会,会精益求精。”
A家居副总经理孙叔伟也表示,A家居现在从办公室到导购都在做有关新标准的培训,准备从本周开始大规模宣传,向消费者普及相关内容,积极地迎接新标准的执行。
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朱长岭也表示:“国内很多儿童家具生产企业已经注意到标准的要求,并且在产品达标方面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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