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帮考网综合报道 2011-07-13 15:49:11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发布信息
2011年7月6日,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郏县政府网站、郏县教体局网站发布招聘方案,公示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3日至2011年7月19日
报名地点:郏县教体局
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2011年届毕业生暂无就业报到证的,需提供高校加盖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A4纸)各一份,并采集个人数码图像信息。
3、学历确认:采取网上认证办法,或者提供有河南省学历毕业证书认定机构的确认证明,方可确认应聘者的学历。
4、报考人员每人需缴纳数码照相信息采集费、考务费100元。
5、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开始,且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有隐瞒、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提供不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件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全部承担。
6、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报名收费票据到郏县教育体育局领取《准考证》。
7、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人数。
8、此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等相关信息,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郏县人民政府网站、郏县教体局网站和郏县电视台公开发布。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1、笔试。
笔试形式: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教法、教育教学法律法规等)占40%,所报学科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以初中、小学及幼师课程标准为依据)占60%。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场。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学段、分学科以1: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郏县人民政府网站、郏县教体局网站将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和注意事项。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必须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郏县教体局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按要求参加面试。
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幼儿教师面试采用技能考核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他考生面试为试讲。考生现场抽签并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当场打分,现场宣布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基础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课堂把握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核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请关注郏县人民政府网站及郏县教育体育局网站。
考核是对被考核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拟聘与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等额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报县招教领导组审定后,在郏县人民政府网站、郏县教体局网站及郏县教体局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结果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由郏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同时由用人单位填写《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县教体局审核后报县人劳局、县编办核查备案,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招聘人员签订《郏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幼儿园教师由县财政负责缴纳“三金”,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由所在幼儿园负责筹资解决。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严格把握招聘教师的质量,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郏县2011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宏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贯钊(副县长)
朱国宪(副县级干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景豪(县教体局局长)
梁雪棉(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员:陈延锋(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石根(县编办主任)
李彦锋(县广电总台台长)
姚景春(县财政局局长)
周慧敏(县卫生局局长)
董晓军(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秦中杰(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朱国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石根、周军营、谢中良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监督,在报名、命题、笔试、面试等环节全程参与,对违犯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51620790375-5159083。
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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