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关村四小 2011-06-14 17:08:10
为了做好小学入学工作,根据《海淀区2011年新生工作通知》的精神,现将我校2011年新生入学登记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1.太阳园小区内随父母长期居住的业主子女。
2.年满6周岁(即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3.身体健康(小学不接收智力发育缺陷,生活不能自理的儿童入学)。
二、入学登记时间
按照上级划分的责任区域,凡长期居住在以下范围内的适龄儿童请按规定时间来学校登记:
1.6月11日(周六)上午8:00-11:30;太阳园小区1-5号楼、8-9号楼
6月11日(周六)下午14:00-15:00;太阳园小区10-12号楼、15-17号楼
2.6月12日(周日)上午8:00-11:30;处理园内特殊情况
三、登记情况
1.招生范围内正式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应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领,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2.招生范围内登记应携带的材料:房产证(房产证是孩子父母的)、全家户口本、出生证。
3.非京籍业主需携带证件:
①父母一方《暂住证》(暂住地在本辖区内且暂住证在有效期内);
②全家户口薄(证明需入学子女与其关系,同时查验需入学子女年龄是否符合当年入学规定);
③父母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受聘合同、营业执照等);
④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太阳园房屋产权证);
⑤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海淀区中关村第四小学
201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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