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泉州网-东南早报 作者:赖劲松 2010-01-22 11:18:39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出台《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规定:所有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在高二年级前提前分文理科,不得提前进行文理选修倾向的划分;2010年开始全省将深化基础教育的改革力度,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在各类招生考试中占据的分量将越来越重;全省小学将逐步取消百分制,改为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
所有课程必须开设到位
今年起,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的要求课程将逐步开设到位。省教育厅要求,学校不得自行增减国家和省定的课程科目和课时,2012年之前,各级各类学校都必须创造条件开齐开足国家课程。
综合实践、通用技术以及选修科目等将更多地走进高中生的课堂。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从三年级起开设;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在高一、高二年级开设,每周安排应不少于2课时;各地和学校要配备好通用技术专用实验教室,实践操作与理论教学课时比应达1∶1。
高中校全部开设选修课程
普通高中选修课程的开设是一大亮点。省教育厅规定,所有高中校应在开齐开足必修课程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好选修课程。省示范性高中、一级达标高中应根据省颁选修Ⅰ(A)规定开设所有模块供学生选择,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要力争开齐选修Ⅰ(B)所有模块,省一级达标高中要争取开设70%的选修Ⅰ(B)模块,为全省高中校选修课的开设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省二级达标高中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省颁选修Ⅰ(A)所有模块;省三级达标高中和其他普通高中确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开设所有选修Ⅰ(A)模块的,可结合实际设定几种选修组合供学生选择或采用指定选修的方式,但必须保证学生能够修满课程方案规定的选修Ⅰ课程毕业要求学分。
值得关注的是,省教育厅规定全省所有学校在高二年级之前不得提前对学生进行文理选修倾向分科分班。
小学等级评价将取代百分制
省教育厅明确,全省小学将逐步取消百分制,改为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即通过ABCD或优秀、良好、合格等等级来评价学生在小学阶段的学业水平,并加上老师对学生的学习评语。此举将很大程度上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也有助于小学生健康学习、快乐学习。
除了小学的评价方式改革外,全省中小学还须严格控制课外书面作业总量和考试次数难度,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以及参加体育锻炼和社团活动必要的时间。义务教育阶段每学期实行期中、期末两次学科考试。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称,以学科考试成绩作为惟一衡量学生发展和教师工作成效的评价观念和做法应该得到根本转变。
各类招生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据了解,我省将探索在中考中全等级地体现成绩,而不再是具体的分数,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作用扩大,成为中招的重要参考。为推进这项招生制度的改革,省教育厅计划适度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至初中校的比例,2010年各设区市一般要达到50%左右(即优质高中的五成招生计划分配至初中校)。今后,全省将探索多样化的招生办法,让某些方面确有特殊天赋或潜能的学生能够进入适合其个性发展的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各地中考时间也会相对集中。而高考考试内容和招生形式改革也将进一步深化,有利于创新人才选拔的高校招生模式将建立起来。
相关推荐:
小升初试题、期中期末题、小学奥数题
尽在奥数网公众号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幼教网,幼儿教育我们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