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千龙网 2010-01-22 09:20:48
2010年1月19日,北京市教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发出《2010年寒假工作的通知》要求,严禁各中学以各种名义面向小学生举办以招生选拔为目的的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类培训班;严禁组织任何类似招生选拔性质的集训、竞赛、冬令营等活动。
《通知》要求各区县教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遏制假期补课行为。
公办中小学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收费;不得与民办学校合作或以民办学校名义变相补课收费;未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将校舍出借给民办学校;中小学教职工不得为民办学校举办课程补习班进行招生、宣传。各区县教委要对学校的寒假工作进行检查,特别要对辖区内民办机构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各类补习班、培训班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及学校违规违纪现象。
严格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也成为今年寒假工作要点之一。
根据市教委和市督导室的要求,严禁各区县、各单位、各学校领导干部用公款搞互相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肃财经工作制度和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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