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自网络 2009-07-29 18:39:08
公办园——问题多多
公办幼儿园是指有国家财政拨款的幼儿园,所以也称国办园。其收费标准由各省或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联合制定,采取“以质定级,按级收费”的原则。
按理说,公办幼儿园的收费应该规范,但目前公办幼儿园的收费状况却比较混乱。
一是收费的项目乱。从全国范围看,各地除了保教费、管理费(有的地区两者合一)外,其他收费项目则五花八门。江苏某市2005年核定的示范性幼儿园日托收费的项目和标准为:管理费50元,保育费70元,杂费45元,代办费70元,代伙费15元,代育费(最高标准)400元。而重庆市某区核定的示范性幼儿园日托收费的项目和标准为:保教费(含管理费)105元,卫生保健费5元,专项教育实验费50元,兴趣班活动费25元,伙食费100元(三餐)或70元(二餐),点心费20元,文娱活动费20元,学习用品费5元,水电费15元,折旧费10元。由于收费标准的制定权许多省已下放到地、市,所以全国各地收费项目的差异非常大。收费项目到底应该包括哪些,亟需制定国家标准。江苏省淮安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颁发的《淮安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就明确规定:“全市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代办费和伙食费。除此之外,幼儿园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幼儿园不得以教改班、实验班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在规定的在园时间内以兴趣班为名增加收费。”
二是收费的标准乱。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制定,必须充分考虑幼儿园日常运作成本,财政拨补经费情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因此,不同地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差异尚属正常。但有些情况下的差异就不正常了。比如江苏苏南某市2005年核定的省示范幼儿园每人每月的收费标准是245元,而经济发展水平更高的其他两个地区的收费标准都只有180元。按理说,无论是经济发展水平,还是居民的承受能力,后者的收费都不应该低于前者。这说明我们制定的收费标准还不够科学、严谨。
导致以上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国拨经费不足。长期以来,幼儿教育一直被认为是公益性、福利性的事业,公办幼儿园是事业单位,从解放之后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公办幼儿园一直享受全额拨款,收费标准为“公益服务价格”。虽然收费少,但有财政拨款的支持,大多公办幼儿园一直保持良性发展的态势。九十年代中期之后,各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负担很重,再加上教育市场化思潮的冲击,公办幼儿园的经费被大幅削减,绝大部分公办幼儿园变成差额拨款单位,有的甚至是自收自支,连办公经费和教工的工资都不再拨付。于是幼儿园必须自己找米下锅,以应付日常开支和教工的工资福利。
找米下锅的主要途径是收取“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
各地公办幼儿园普遍收取赞助费,不缴赞助费不收孩子。赞助费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一两万元。应该承认,收取赞助费虽然不应该,但它是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以苏南某幼儿园为例,全园500名孩子,每月按标准收保教费8万元,但50多名教工每月工资福利支出就超过10万元,还需要开支办公经费、水电气费、添置更新设备、维修房屋等等。国家每年只拨付人员工资60万元,缺口至少50万元,不收“赞助费”根本无法维持。所以,尽管社会上对“赞助费”有非议,可是教育局甚至物价局都采取默认的态度。然而,由于赞助费的收取一直没有名分,所以其随意性很大,谁缴得钱多,谁就可以人园;谁有关系,即使少缴,甚至不缴也可以人园。这不仅破坏了教育的公平,也助长了权力腐败。有些地区尝试取消赞助费,按成本收费,结果问题更多。北京在部分幼儿园试行成本收费后,有一位家长说“过去每年缴2000元的赞助费,入托费每月只有300元。现在赞助费是没有了,但每月的入托费却收800元,算来算去,现在反而比原来每月要多缴300元。”于是不少幼儿园又改回原来的“赞助费”。还有更多的地区不知怎样确定教育成本,担心完全按照成本收费,是给有关部门断绝幼儿园的财政经费提供借口。
在不许收取赞助费,且核定的保教费较低的地区,幼儿园只能通过增加班额人数或办实验班、兴趣班等方式来弥补办园经费的不足。笔者从江西一所公办省级示范幼儿园了解到,该幼儿园自全额转为差额拨款后,财政每年的拨款还不够支付在职和退休教职工的工资。该园只能通过开设多种兴趣班,来增加收入。除此之外,不少幼儿园还要求家长缴纳空调费、饮水费、保险费、被褥费、接送费、延长班费等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
一方面是国拨经费不足,一方面是核定的收费标准偏低,公办幼儿园的生存危机凸显。如果要保障我国有一个公办幼儿教育体系,就必须改革公办幼儿园收费办法。但首先必须慎重考虑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政府的责任如何落实。幼儿教育是一个准公共产品,同时它具有突出的福利性和公益性,政府为了社会的整体利益,必须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办好幼儿教育的责任。世界各国的经验证明,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不可能办好面向大众的幼儿教育事业。因此,无论公办幼儿园的收费如何改革,都应该落实政府的责任,办好一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公办幼儿园,扶持一批薄弱的幼儿园,这也是[国办发(2003)]3号文件的精神所在。
二是成本如何核算。成本应该是指保育教育成本。公办幼儿园的保教成本主要包括“经常性成本”和“基本建设成本”。前者主要包括教职工的工资及福利费、公务费、业务费等日常开支经费,而后者则主要包括房屋建设、修缮费和固定资产折旧费等。由于公办幼儿园的成本构成不同于私立幼儿园,且客观上应该建立政府财政拨款和幼儿家长缴费分担教育成本的机制,因此,成本中应扣除财政拨款,同时应按照以质定价,按级收费,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合理制定成本收费标准,明码标价,防止成本虚高和成本外的暗箱或变相操作,让家长的负担真正降下来,使公办园的价格能让绝大多数家长承受得起。
三是公办幼儿园如何定位。各国的经验都证明,公办的教育机构只有面向普通大众才能保证教育公平。过去很长时间我国的公办幼儿园也是面向大众的。可是近年来,国拨经费紧缩,只投向极少数重点幼儿园,造成幼儿园条件两极分化,个别公办园有贵族化趋势,普通大众的孩子进不了公办幼儿园。为此,有些地区的人大代表惊呼,纳税人不但要养公务员,还要养他们的孩子。这个现象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有限的经费应该用于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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