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自网络 2009-07-29 18:15:45
何园长正在办公室里写工作报告,一位家长敲门而入。家长开门见山地责问园长:“何园长,你们园老师怎么回事,罚我儿子半天不能玩!这么小的孩子不玩,那还能干啥?亏你们园还是一级一类园呢!”何园长一听,愣了,园里可从来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其中是不是有误会呢?见家长正在火头上,何园长递给她一杯水,请她坐下,让她先消消气把事情原委说清楚。家长告诉园长:“昨天,我接孩子回家,问孩子,今天玩得怎么样,孩子说:‘老师让我半天不准玩’。何园长,我孩子也就3岁10个月,哪能半天不玩呢?”何园长说:“我先了解了解情况,一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于是,何园长找到了小二班王老师询问此事。王老师着急地向何园长解释:“园长,是这样的,明明昨天淘气,我就对他说:‘明明,你再淘气的话,老师可让你半天不准玩’。但我只是让他安静地呆了一分钟,并没有真正让他半天不准玩。”保育员也向园长证实情况属实。何园长全明白了,小班孩子不能正确理解教师的话,时间观念也差,所以表达出来就引起了家长对老师的误会。何园长将事情的真相告诉了家长,并且向家长道歉。家长反而不好意思了,直说:“看来我得去学学儿童心理学,谢谢何园长!”事后,何园长找来王老师,没有批评她,而是与她一道探讨教育的技巧,并建议她第二天主动向家长道歉。
分析与思考
这个案例涉及到幼儿园园长工作、教师王作、家长工作的开展。案例中的何园长在解决问题时的表现是比较妥当的。
一方面,园长对待家长的态度和行为得当。当家长怒气冲冲地对教师工作发泄不满时,园长没有与家长针锋相对,避免了矛盾激化;也没有推卸责任,对家长爱理不理;而是先稳住局面,弄清情况,进而消除误会,并主动道歉。可见,园长对幼儿园的性质和任务认识得非常清楚,能够真正地把家长当作幼儿园服务的对象,积极主动地成为家长和教师沟通的桥梁。家长既是幼儿园服务的对象,又是幼儿园工作的合作者、监督者和评价者。家长到幼儿园不只是听幼儿园的要求、了解幼儿在园的表现的,还有权利对幼儿园工作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园长和教师应虚心地接受家长的批评,听取家长的意见。同时,作为公益性服务机构,保教好幼儿、服务好家长是幼儿园的任务,其中保教好幼儿是基础、是主导,是设立幼儿园的根本目的,也是家长们最关心的。幼儿园也正是通过保教好幼儿为家长服务的。因此,当家长在保教工作方面有疑惑、要求时,园长和教师要尽可能耐心细致地帮助家长,较好地发挥幼儿园的社会职能。然而,家长毕竟不是专业的教育人员,并不完全了解幼儿的心理发展规律、特点及在教育上相应的措施,教育观念可能不正确,再加上有些家长自身文化素养的限制,有时可能不大冷静,过于急躁、片面,提出的意见、要求可能不太合理。这时,园长和教师应理解包容家长,等待和帮助家长冷静下来,然后向家长摆事实讲道理,向他们介绍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还可以有意识地为他们讲授相关的育儿知识等。如果家长提出的意见、要求合理可行,园长和教师就应积极地采纳,实施有效的改进措施。
另一方面,园长对教师的态度和行为正确。当家长反映教师工作的不足之处时,园长不是武断地否定教师,而是尊重、信任教师,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给教师解释说明的机会,维护了教师的自尊心,使事情真相大白,同时又从中及时发现了教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人是社会中的一员,生活在团体或组织中,都有被尊重、被承认的需要,这会直接影响人在团体组织中的工作积极性。满足教师被尊重、被理解的需要,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是幼儿园管理者必须重视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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