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自网络 2009-07-28 17:16:06
《纲要》第五部分“评价”这中指出:纲要的评价仅指对幼儿发展状况的评价,以及课程和教育计划适宜性的评价。两者统一于整个保教过程中,目的使课程和教育计划更适宜儿童的发展。对儿童发展评价中又指出:应尊重儿童,站在儿童的立场上理解儿童内在感受和表现,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儿童,即要了解儿童的现有发展水平,更应注重儿童的发展潜能,注重儿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如在美术活动中,教师就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儿童的作品,对能力弱的幼儿,尽量要发现他的点滴进步,给予鼓励,使他产生成功的喜悦。对能力强的幼儿要提出更高的要求,注重想象力、创造力的发展。平时应根据儿童的发展水平、最近发展区、课堂效应及时调控改善教育计划、教育目标,以适宜儿童的发展。将儿童发展评价视为完善课程和保教计划提供有意信息的工作,获得促进或阻碍儿童学习和发展的信息。以此为线索改善教育计划。如上次我们设计的教学活动:吹泡泡。在制订计划时我们把难点放在了调制出浓度适中的肥皂水这一方面,但在教学活动中却发现,只有少数幼儿在这一环节中发生困难,大部分的孩子只管自己调制自己吹泡泡,而缺少了与同伴之间应有的交流。于是,我们在活动中及时地进行了调控,适时介入了孩子的活动,用语言引导孩子之间进行交流,分享同伴的经验和成功。孩子们因为有了别人的发现应用于自己的探索操作活动中,兴趣更为浓厚,完得也更尽兴了。
对儿童发展的评价,要抛弃陈旧的儿童观和偏见,不能把评价看成是对孩子优劣的划分。我们必须以儿童为中心,采用多元化的标准为手段,从多种角度观察,分析儿童的行为和情绪。尤其要透过表面的现象,深入儿童的内心,理解其行为和情绪变化的意义。而不是根据一种标准对儿童的外在行为下简单的判断。要关心每个儿童如何与环境作用,用什么方式认识世界。如大部分的男孩子喜欢拆玩具,成人或许会以为这是种破坏行为,而加以斥责。却不知道这是孩子认识世界、探索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不当的斥责会阻碍儿童的发展。
我们对孩子评价的视点应是孩子的长处、个性特点、潜在发展的可能性,而不是他的缺点和弱处。如果教师只看到孩子身上的不足,在态度、表情、语言上向他暗示,会疏远教师于孩子的关系,使孩子产生自卑,失去自信心。所以,我们教师应多看到孩子的长处,发展潜能,投以赞许、肯定的目光,使孩子树立自信心,利用他的优点,展开活动,只有这样,孩子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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