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自网络 2009-07-03 17:34:39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强调学前教育应当尊重每个幼儿自身发展的特色,应该因人而异,在观察、了解每个幼儿的基础上,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如何使教师在有限的时间里能面对所有的孩子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我认为,开展教育个案研究无疑是一件有效的事。
教育个案研究是指教师将教育工作中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全过程记录下来,写成“教育案例”,然后围绕案例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反思教育教学的方法,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最终形成相关研究报告的过程。
教育个案的记录、整理和分析,能够通过发生在个体身上的具体事例,或解释其中蕴含的意义,或分析其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案,还能从中揭示出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例如小班幼儿周旋磊和同伴一起参加六一节的演出,在换装时,他看到同伴都换好了演出服,就通过一些细小的动作希望得到别人的帮助,在求助无门时因不会穿衣而哇哇大哭。由此我们发现,小班幼儿虽然已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体生活,但在自理能力方面发展还较慢,对于胆小的孩子而言,遇到困难不会主动请求别人帮助,往往通过一些细小的动作来表示自己的不安。教师因此对他进行了跟踪观察。
教育个案研究关注幼儿成长发展的过程,因而有较为充裕的时间,能对幼儿进行透彻深入、全面系统的分析与研究。我班的王越是一个安静、内向、懂得谦让的孩子,但有时又显得缺乏主见。在一次排练节目时,教师发现她动作协调优美,很有乐感,尤其是在休息时,她还主动帮助小朋友纠正舞蹈动作。教师由此对她进行了深入观察,看到了王越对音乐的感受能力和她自信的一面,对孩子有了新的认识。
教育个案研究有许多独特的研究方法,可以根据研究目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不同,采用追踪法、追因法、临床法、作品分析法等方法开展个案研究。
教育个案追踪法就是在一个较长时间内连续跟踪研究单个的人或事,收集各种资料,揭示其发展变化的现状和趋势,时间短则数月,长则几年或更长的时间。如我国著名的教育家和心理学家陈鹤琴先生对他长子的成长就进行了长达三年的追踪研究。这种方法特别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的研究:(1)探索个体发展的连续性;(2)探索个体发展的稳定性:(3)探索早期教育对幼儿今后发展的影响。研究者可以根据对教育个案追踪研究的结果,提出改进的建议,指导和促进个案的发展,实施因材施教。长期而连续性的研究,有助于研究者真实而直接地获得研究对象发展变化的第一手资料,能深入了解个人或某一教育现象的发展情况,弄清发展过程中的个别差异现象。
教育个案追因法则是先见结果,然后根据发现的结果去追究其发生的原因。我班幼儿王愿平时老是坐不住,上课喜欢自由走动,可一旦听故事,他总是最快安静下来,全神贯注地听。我就先去假设他认真听故事的原因:可能是喜欢故事情节:可能是家长对他的一贯要求而养成的习惯;还可能是他在语言理解方面能力特别强。于是我在班中又挑了两名平时听故事认真的孩子,让他们三人一起听故事。前两遍时,他们三人都很认真。等到第三遍,另外两名孩子开始跟着老师一起说,但王愿仍没有声音。第四遍时,这两名孩子开始有些坐不住了,而王愿则开始轻声跟着讲故事。第五遍时,两名孩子更坐不住了,其中一个干脆倒在另一个的身上,但王愿却仍然跟着讲故事。接着我找家长了解后得知:王愿从小活泼好动,喜欢讲话。妈妈就用故事来引导他安静倾听。每讲一遍故事,妈妈都会对他提出要求,听了三遍以后就要求他复述故事。由此我体会到了孩子的学习兴趣与学习能力之间的关系。
教育个案临床法通常采用谈话的方法,可以是口头谈话,即面对面地交谈;也可以是书面谈话,即问卷谈话。口头谈话是会谈双方的一种互动过程,特别是教师对幼儿的谈话,对大班年龄的幼儿较适合。谈话前教师一定要首先解除幼儿紧张、焦虑、防御和冷淡的心理,要尽可能地创造轻松自如的谈话气氛。书面谈话一般采用问卷的方法,在幼儿园中主要用于对家长进行个案研究。问卷时教师要向家长交待清楚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对问卷的评分要严格按照标准,做到公正、客观。对于复杂的个案问题,需要动用两种谈话方法,进行综合判断和分析。
教育个案的产品分析法又称活动产品分析,是幼儿教育研究的一种重要方法。例如研究幼儿的绘画作品,可以发现幼儿的许多心理特征。幼儿的绘画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判断其智力水平。研究表明,智力落后的学龄前儿童所画的图画,其内容通常是原始的,而且惊人地千篇一律。在幼儿的绘画中,还鲜明地表现着幼儿对周围环境的态度。他们的态度既影响绘画主题的选择,也影响绘画方式,特别影响对物体和人物的着色。如幼儿往往把坏人和动物涂上黑色。这些特征有助于教师全面了解幼儿,从而找出适宜的教育方法。
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个案研究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真实性原则
教育个案是针对个人而言的,脱离了个体就不成其为个案,因此,在观察中要将真实的行为记录下来,在分析中要以真实的例子作为依据,避免感情用事或以一件事情代替整个行为发展的趋势。研究者在记录时要“原汁原味”,不能掺杂个人的主观推断,更不能以偶然性行为的出现取代个案效果的最后结论。
可接受性原则
教育的内容、活动的安排要考虑到所观察幼儿的年龄特点和问题行为生成的原因以及发展的可能性,尽可能地选择他们可以接受的内容和选取可接受的方法。
循序渐进原则
尽可能地根据所观察幼儿心理、生理特点以及智力发展状况,在教育方案的设计与个别指导过程中要考虑由浅入深、由近及远与循序渐进。
可操作性原则
幼儿的能力是在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中产生的,只有在活动中才能获得提高,因此要让幼儿直接地感知与体验,在与对象物的接触中,通过榜样、模仿等手段内化为自己的能力。
随着“二期”课改的不断推进,“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为孩子的一生发展打好基础”,是每个教师的职责。因此,使教育真正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是教育个案研究的最终目的和最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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