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自网络 2009-07-03 11:11:57
二、正确理解幼儿“创新”能力的特殊性,进行具有幼儿特色的创新教育。
说到“创新”,人们很容易和科学家及科技等领域的发明创造联系起来,而我们所研究的幼儿的创新能力具有自身的特点,是人与生俱来的创造潜力。这是一种低级,原始的创造力。它不具有社会价值,但人类的创造发明都离不开它。
日本著名创造学家思田彰认为,幼儿的创造性对别人未必是新的创造,而对于他自身是前所未有的,是一种自我实现的创造,它虽然没有社会价值,但可以产生独特的个性活动,随着儿童的自身发展,这种人皆有之的创造性就会朝特殊才能方面发展,也就是就幼儿所具的原始和低级的创造力随着他们的身心发展,会成高级的具有真正意义的“创新”。要找一适合对幼儿进行创新教育的方法,必须明确幼儿创新行为的特点。
1、正确理解“创新”行为中的“新”。
在教育者纷纷了解“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意义,尝试打破传统
教育的条条框框的同时,培养创新能力几乎成为了教育在制定计划、备课中必不可少的目标,但幼儿“创新”究竟体现为什么呢?教育者纷纷各抒已见,许多教师在活动中希望孩子做得和常规做法不一样和同伴不一样。如:一道题,用不同的方法解答;一幅主题画从不同角度表现;甚至续编故事也要一人一个结尾,他们认为这就是创新。而和别人做得一样的幼儿则得不到教师的肯定和赞扬。这样理解创新对吗?首先,我们将创新分为三个层义:一是相对于前人用过的方法来说,创造的新方法;二是相对于周围的人群来说的新方法;三是相对于自己来说未使用过的方法。前一种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主的发明创造,而后两种虽然没有创造物的体现,但他们是创新思维形成的过程,如发现青蛙是蝌蚪变成的,发现“加法交换律”发现“磨擦起电”。这些成人无须思索的问题,对于他们来说是经过无数次的观察、试验、思考而找出的答案。这个过程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创新。
幼儿诞生在世界上,每一件事对他们来说都是新的,他们以自己独特的视角看世界,创造性的用自己的认知结构去掌握和理解未知的知识、技能、经验等,尽管有重复,但对于他们自身来说,这个过程就是创新。
因此,在对幼儿进行创新的过程中,教师应以鼓励幼儿的创新精神为主,只要幼儿的行为,方法相对于自己原有的知识水平有所突破,我们就应给予鼓励。如果一味的追求“和别人不一样”往往会造成“为创新而创新”的局面。幼儿为了和同伴不样,有时脱离活动对象、内容、随意不经思考地回答问题。这样的创新无根据、无目的,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创新。
另外,创新也包括总结的过程,只有善于总结、改善,才能创新出更完善的方法。所以创新活动不但需要有发散思维,也需要有集中思维。它实际上是一种科学的思维方式,一个良好的思维习惯,一种独特的思维活动。
2、正确看待幼儿创新的过程与结果。
在前面我们说到幼儿的创新是不具有社会价值的创新,我们对幼
儿创新教育的目的着重于其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培养,为其在今后的社会中作出有价值的创新打下基础,但有的教师在创新教育而设计的游戏中往往将创新出的结果为评价幼儿是否具备创新能力的标准。如在构建游戏,拼搭动物园中,有一个孩子他拼出的每件东西都简单,而且色彩单一。起初放在那里没有引起教师和同伴的注意,在评价过程中,教师请他解释。如一个方框和一根棍子,他解释为“给老虎喂食的机关”;一个方盒子,他解释为“人兽语言翻译机……”但是由于这些成果的外观极其原始,没有得到教师的肯定,其实这是典型的“创新”思维过程的体现。再如,在一次“画鸟”的绘画活动中,一个幼儿将画纸涂为全黑,而遭到老师的指责。然而他的“作品”不是“捣乱”这是一幅名为“黑夜乌鸦哇哇叫”的抽象画,它表现出乌鸦和夜色溶为一体的意境。因视觉上的盲点,使人产生听觉想象,体现了该幼儿大胆的想象力。虽然这些动手活动中,体现出的“创新结果”作为评价依据易见易比较。但创新毕竟不是只指创新的技能,还包括思维过程,想象力和勇于创新的精神。而这些是幼儿具备有社会价值的创新能力的重要条件。
另外,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上看,人的心理能力有内隐、外显两种形态。外显创新能力,很容易从创新结构中体现出来,而内隐的创新能力则体现在幼儿的思维意识中,也就是教育者易忽略的地方。幼儿的一切生活游戏中都蕴含着创新能力的因素。因此,将创新能力的培养寄予刻意设计的游戏本身或游戏结果的作法,是不可取的,它必须融于幼儿的生活实践。教育者要鼓励幼儿在一切活动中勇于探索,勤于思考,刨根问底,鼓励其、激发其无穷的想象与联想,帮助其以自己现有知识经验去寻求获得新的知识,这才是其逐步成为创新型人才的正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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