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自网络 2009-06-30 08:01:53
尽管大力提倡母乳喂养,但是有的母亲由于种种原因不适宜母乳喂养,如果勉强实施,会给婴儿造成一定的损害。一般说来,患有下列疾病的母亲不宜给婴儿喂奶:
1.患有严重心脏病、慢性肾炎、糖尿病的母亲,为避免病情加重,都不宜喂奶。
2.患有肝炎、结核病的不宜喂奶,以免传染婴儿。患精神病和癫痫病的母亲,若在喂奶时发作,会对婴儿造成伤害。而且患病母亲因为长期服用鲁米那、安定片等药物,可随乳汁进入婴儿体内,引起婴儿嗜睡、虚脱、全身瘀斑等等,因此不宜喂婴儿。
3.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母亲,在服药期间也不要喂奶,以免引起婴儿甲状腺病变。患急性感染的母亲,在服用红霉素、氯霉素、磺胺等药物治疗期间,应停止给娶儿喂奶数天。为了避免回奶,应将乳汁吸出来倒掉,待病好后再继续哺乳。生下患乳糖血症或苯丙酮尿症患儿的母亲,要立即停止用母乳及其他乳类制品喂养患儿,以免患儿智力受到损害。
4.母亲乳房患病,如乳头凹陷、乳头糜烂,乳腺炎等都不宜给婴儿喂奶。
5.服用避孕药或注射链霉素时,也不宜让婴儿吃母乳。母亲患严重感冒或高烧时,也要暂时中止喂奶,等恢复,之后再喂。不宜母乳喂养的母亲,应该努力想办法医治自己的病患,尽快尽可能地满足婴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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