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2009-06-19 10:46:56
“慢性乙肝患者应该首先搞清自己病情的轻重程度,再决定是否怀孕,如果患者属于病毒携带者,长期随访检查肝功系列始终正常,B超检查不提示肝硬化,可以考虑怀孕。”刘博士说,“如果乙肝患者病情正好处于炎症活动期,身体感觉不适(如疲乏无力,食欲不振,腹胀、肝区不适等),检查肝功异常(转氨酶、胆红素升高等),这时不适合结婚生育,应该前往正规医院接受正规治疗。”据了解,炎症活动阶段如果硬性怀孕,身体负担加大,肝细胞要完成更多的工作,肝炎不仅不易恢复,反而容易导致重型肝炎,危及孕妇生命,同时对胎儿的发育生长也不利。因此,刘博士忠告,活动期乙肝患者应该首先接受包括抗病毒和免疫调节等在内的正规治疗,待肝功能复常,病毒复制指标转阴或复制能力降低时再怀孕,这样对于母子均有利。疗程没有结束,正在用药期间,尤其是用干扰素、拉米夫定、恩替卡韦、阿迪福韦等西药治疗,不适合怀孕,这些药物可能对胎儿发育不利。
刘博士强调,如果B超检查发现肝炎已经发展到肝硬化程度,最好不要怀孕,肝硬化如果处于失代偿阶段,怀孕对母体影响更为不利。对于活动性肝炎患者经治疗后,病情稳定,肝功能正常半年以上时间,怀孕较为安全。每年8~9月份怀孕,时机更佳,在此期间,水果、蔬菜种类繁多,孕期营养丰富,分娩时气候宜人,宝宝出生后,母子可以充分享受阳光,较少得病。
勿使用对肝脏有毒性的药物
一般来说,乙肝患者如果肝功能长期处于正常,身体没有明显不适,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怀孕。但刘博士同时提醒,一旦怀孕,孕妇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怀孕期间要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孕期检查,包括肝功能系列指标、血常规、B超等,了解肝脏变化情况,如果肝功能出现明显异常,身体感到特别难受,就应该经产科和传染科大夫共同会诊后,决定是否要继续妊娠。
其次,孕期用药要特别注意,尽量避免使用对肝脏有毒性作用的药物,例如降糖药物、抗结核药物、激素类药物、抗生素类药物及部分中药(如川楝子、土茯苓等)。
第三,妊娠36周后,应绝对禁止性生活,防止流产、胎膜早破及宫内感染。
第四,合理调整饮食结构,不要盲目进补,不要使用各种保健营养补品,以防其中掺杂激素等有害物质。主张均衡营养,食量要适中,避免体重增加过快,形成脂肪肝。
最后,孕期可以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一些安全的保肝药物,如护肝片、复方益肝灵等。怀孕期间如果出现明显的疲乏、食欲减退、尿色深黄、眼睛发黄等异常表现,应及时到医杭觳槿氛铩?br>
“大三阳”母亲勿母乳喂养
母乳中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和不少抵抗病原的抗体,能否为婴儿进行母乳喂养要看情况而定,乙肝母亲需要养成喂奶前洗手、洗乳头等卫生习惯。乙肝病毒虽可通过乳汁传播,但一般分娩后立即给新生儿进行了免疫接种,通常不会通过乳汁传染新生儿。另外,一般不建议“大三阳”的母亲用母乳喂养;“小三阳”的母亲,病毒含量较低,婴儿又注射了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可以母乳喂养。如果喂奶给产妇带来过分负担,使病情加重,则最好停止喂奶。
此外,处在肝炎急性期的产妇,自己不宜带孩子。处于肝炎恢复期的产妇,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洗手,不要口对口喂孩子吃东西;而孩子出生后只要立即进行了乙肝疫苗接种,也不妨碍产妇带孩子。能够在病情痊愈后再接触孩子就更为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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