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2009-06-18 10:39:03
众所周知,怀孕后由于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孕妇的各器官和系统均会发生一系列相应的生理变化。由于孕妇及胎儿的代谢产物增多,血容量也增加,肾脏的负担加重。肾脏的血流量及肾小球的滤过液在孕早期即增加,并且在以后的孕期均保持在高水平。此外,由于受到激素的作用,输尿管增粗、蠕动减弱、尿流缓慢等因素的作用,孕妇也易发生肾盂肾炎。
由于怀孕加重了肾脏的负担,因此会加重肾脏的病变。同时,由于肾脏病变,造成肾脏的功能有所下降,对于母亲体内胎儿的发育有影响,严重者可以出现胎儿发育迟缓,也可能出现流产、死胎、死产。
在患肾脏疾病时,无论在什么时候,均应积极治疗,针对不同的肾脏疾病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法。有慢性肾脏疾病的患者,如果在孕前血液中的肌酐>265.2微摩尔/升或尿素氮>10.71微摩尔/升(肌酐和尿素氮都是衡量肾脏功能的指标),那么此时的肾脏疾病已经发展到慢性肾功能不全的第二期,即氮质血症期,如果怀孕,胎儿大多流产或胎儿死亡,加重肾脏负担,使慢性肾功能不全加重,对孕妇有很大的危险。因此,应禁止怀孕,即使怀孕也要及时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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