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2009-06-18 09:48:09
近日,卫生部组织专家组对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0多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技术评审。迄今为止,全国共有37家医疗机构获得卫生部批准开展或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其中广州占了三家机构,即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生殖助孕科、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和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集爱遗传与不孕不育中心。
据《广州日报》报道:然而,记者从不同渠道获悉,目前仍有不少未获得卫生部批准的医疗机构正在违规开展“试管婴儿”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业内人士指出,上个世纪七十年代问世的“试管婴儿”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一直引起人们对医学、伦理、法律等问题的争论。而众多不具资质的医疗机构一拥而上开展业务,会否导致对这一技术的滥用,会否导致“造”出的宝宝问题多多?专家普遍对此表示担忧,呼吁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结束这种混乱局面。
新闻追踪:
违规医院精液来源可疑无法进行“胚胎冷藏”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RT)是指运用医学技术和方法对配子、合子、胚胎进行人工操作,以达到受孕目的的技术,可分为包括人工授精(AI)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及其衍生技术两大类,如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ICSI)、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PGD)。其中,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就是人们熟知的“试管婴儿”。据了解,中国开展“试管婴儿”始于1987年,而广东的首个“试管婴儿”1989年诞生在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据介绍,在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基本上属于移植国外技术,由于医疗市场需求迫切,如今甚至连部分县级医院都打出了“高科技生子”的招牌。
据专家介绍,在培育“试管婴儿”的时候,把卵子从女性体内取出,经过在器皿内培养,再加入经技术处理的精子,完成受精。受精卵继续在体外培养,到形成早期胚胎时,再转移到子宫内着床,发育成胎儿直至分娩。而人工授精指的是用人工方式将精液注入女性体内以取代自然的性交途径使其受孕,根据精液来源不同,可分为“丈夫精液人工授精”和“供精人工授精”。
据介绍,有的医院根本不具备业务所需的实验室设备,人员配备和技术也不过关。根据规定,供精人工授精只能从持有批准证书的精子库获得精源,而有些医院偷偷摸摸开展业务,自然不可能从合法途径获得精液,精液来源可疑,而患者也无法了解整个操作过程的情况。
做“试管婴儿”时,医院在一次取卵前要为女性连续注射至少10天,以便“催熟”卵子,在此期间患者还要做B超检测,花费相当可观。由于一次操作的成功率国际最高水平也不过30%~40%,为了减少反复取卵带给患者的痛苦以及经济和精神损失,开展“试管婴儿”业务的医院必须具备对胚胎进行冷冻储藏的技术和条件,将一次操作剩下来的多余胚胎冷藏,以备失败后下次再用。然而,有些不具资质的医院连对进行胚胎冷藏的设备都没有,只能一次次地重新取卵。
为了提高成活率,一般将多个胚胎植入女性体内。但是,多胎妊娠对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将带来较高风险,特别是高龄孕妇很可能在临盆时因难产而丧命。为此,卫生部规定,一般35岁以下的女性第一次只能植入2个胚胎,如不成功,第二次植入3个胚胎。同时为了提高分娩的成功率,在怀孕6周以内还要实施“减胎”,用吸管将多余的胚胎吸出,只留一到两个。据介绍,在违规医院,由于技术不过关且缺乏监控,这种规定很少得到严格执行。
专题顾问: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生殖助孕科专家、院办公室主任徐学虎,科教科科长肖国宏副主任医师等。以及省计生科研所有两位专家适合进行“丈夫精液人工授精”的人群:①男性因少精、弱精、液化异常不育。性功能障碍、生殖器畸形等②女性因宫颈黏液分泌异常、生殖道畸形及心理因素导致性交不能等不育。③免疫性不育。④原因不明的不育。
适合进行“供精人工授精”的人群:①无精子症、严重的少精症、弱精症和畸精症。②输精管绝育术后期望生育而复通术失败者及射精障碍等。③男方和女方或家族有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④母儿血型不合不能得到存活新生儿。⑤原因不明的不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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