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2009-06-17 10:47:10
众所周知,孕妇不当的服药可能会造成胎儿的畸形,那么,在怀孕期间发生病痛不适时,该怎么办呢?建议您先到妇产科门诊就诊询问,一般的感冒、肠胃不适、头痛等小毛病,妇产科医师都可以直接开立处方药物。若是担心在不知怀孕时已服用的药物是否会影响胎儿,建议您带一份相同的药物(或向原就诊处所索取药单)给妇产医生判断。
有一些在平日不得不服药控制的疾病,则必须严肃地与医师商量怀孕生产的可行性,或是如何以控制药量、转药品的方式来减低对母亲及胎儿的影响。
一般常用的药品,需注意一些简单的原则:
1.肠胃药及止泻剂:服用2-3剂应无妨碍,但症状严重或无法缓解时,应该到妇产科门诊就诊。
2.便秘或痔疮药物:便秘时,尽量用软便剂而非刺激性药剂(如浣肠);痔疮若是使用外用药膏或坐药亦都不妨。
3.眼药水或漱口水,眼药即使含有抗生素或抗菌剂也不要紧,而漱口水若不慎吞下少许也无所谓,不必太紧张。
4.营养补充剂或贫血药:建议您尽量以均衡饮食的方法摄取所需的养份而非仰赖营养补充剂,虽然一般的营养补充剂都毋需担心;至于贫血药,很多孕妇都因贫血而必须服用,但应该由妇产医师开立处方较为妥当。
5.感冒药及退烧药:感冒药的剂量都不重,应可放心;退烧药服用的次数及剂量,则必须询问医师并遵照指示服用。
6.止痒或止过敏药物:少量、少次数的涂抹止痒抹止痒药膏无妨,但长期或大面积的止痒药膏涂抹则需询问医生,止过敏的内服药物也必须征得医师同意,因上述药膏或药物通常含有类固醇系药物在内。
7.阴道发炎或感染的用药:一定要由妇产医师处方,通常,因毛滴虫引发的阴道炎都在怀孕中期以后才治疗较妥当。
8.膀胱炎:一定要由医师处方用药。
9.安眠药:不可服用,曾有导致畸形的报告。
孕程中发生不适或疾病,仍可藉由药物减轻症状及治疗,以免病情万一加重,对母亲、胎儿两皆不利,但服药前要由医师诊断处方,千万不要自行购买成药服用。此外,均衡健康的饮食习惯也肯定胜过各种各样的「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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