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2009-06-04 14:31:29
为了顺利度过怀孕、分娩、产褥期,培育一个健康的婴儿,怀孕期母体的健康是至关重要的。为此,你要按时接受必要的检查,测定和定期作产前检查,利用有关部门开展的孕妇保健指导等,注意预防异常,早期发现,早期治疗。
在怀孕期进行的检查包括;血型检查、贫血检查、梅毒血清反应检查、尿检查、B型肝炎(HB抗原)的检查、风疹抗体值的检查。弓形体抗体的检查。在怀孕中期以后,可以听到胎儿心脏的跳动了,为查看有无葡萄胎的可能性和是否双胞胎,要做听取胎儿心音的检查;为查看有无妊娠中毒症的症状,要做浮肿的检查。此外,还有根据需要的其它检查。
在怀孕期还要进行一些诸如身高、体重、腹围、子宫底、血压及骨盆外的测量,其中身高和骨盆外测量在初诊时进行,其它的测量在每次定期健康检查时进行。
产前检查,原则上按以下要求进行:
① 怀孕27周之前,每四周查1次;
② 怀孕28~35周,每两周查1次;
③ 怀孕36周以后,每周查5次。
如果你有异常情况和有妊娠中毒症、贫血、心脏病等影响怀孕的病史时,检查的次数应增加。
在检查的当天,你要注意进餐的时间。刚吃完饭时尿里容易出现糖分,这时做尿检查容易得出错误结论。因此,你至少应在饭后两小时后再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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