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2009-06-04 13:38:19
首先要定期作产前检查。按照妇产科教科书的标准,怀孕初期应每月作一次产检,怀孕三十二周至三十六周时,每两周作一次产前检查,三十六周以后则希望每周作一次。
目前健保局规定的产检次数已略显不足,若孕妇们再不定期产检则将更为不足,本人就曾经遇过怀孕三十三周的孕妇第一次作产前检查,这时若发现胎儿较大或较小,医师将很难估算其正确之预产期。孕妇若超过预产期,亦须特别多加注意,医师多半会鼓励孕妇在超过一周左右,即怀孕四十一周时能住院催生,也有医师会等到四十二周时催生,但此时因胎盘的功能变差,自然生产的机会较低。
妇产科医师亦常遇到一些困扰,譬如当孕妇怀孕四十一周而医师鼓励住院催生时,常遭他们的长辈反对,希望能自然阵痛时才生;在怀孕过程中,饮食指导常提醒孕妇们不要吃得太咸、太油腻,当胎儿较大时,希望孕妇不要吃得太营养以免胎儿过大不利生产,也常遭长辈反对。
过去曾发生过一例:一名孕妇怀孕四十二周时,医师建议住院催生,但上一辈反对,因而犹豫拖延,到四十三周多时,因自然破水宫缩而入院,然此时却因胎盘功能已极差致胎死腹中,全家亦懊悔不已。
高危险群孕妇是指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甲状腺疾病、自体免疫性疾病以及多胞胎之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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