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教师报 作者:单位系北京市十一学校 2008-05-19 09:42:53
那是一个中午,年级主任告诉我,高二13班小赵在与两个初中学生打篮球时拿了他们的150元钱。由于在高一时教过小赵,我决定来处理这件事。
我把态度亮明后,小赵毫不迟疑地承认了,并表示今后一定改正。看着他那充满内疚的眼睛,我说:“非常感谢你对我的信任,希望你履行承诺。”这次谈话总共用了20分钟。下午4点,小赵告诉我,他已经照我说的做了。
之所以能这样处理这件事,是因为我曾经看到过一个案例,由于老师对类似事件处理不当,导致一个女孩子长时间忧郁并最终退学。这件事深深地刺痛了我,同时也教育了我。是啊,学生尽管犯了错误,甚至是不小的错误,但他们首先是成长中的孩子,是具有很强可塑性的孩子,成长道路上犯错误,就像初学走路的幼儿跌跟头,绝大部分跟道德品质没有多大关系。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能给予孩子一份成长过程中特别需要的宽容。这尽管是一件小事,但我还是为自己能这样处理而感到快乐,体会到教育的乐趣与成就,也为自己教育水平的提高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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