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邹娟 2008-05-16 10:21:56
启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导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昨日下发《关于开展200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选拔或测试方法招收新生”等违规行为作为今年监督重点。
据悉,本次专项督导的违规情况包括: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选拔或测试方法招收新生;学校报名数超过学校招生数但未采取公开公平方式录取学生;公办学校不录取符合就近入学要求的学生;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学科类“实验班”,未经批准举办体育、艺术特长班,或以各种名义举办各类提高班和特色班;
3.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方案未经申报备案且擅自招生,或要求报名者提供学科考试成绩及竞赛证书,或者要求报名者提供幼儿园“学科学习特长生”证明;
4.学校不按照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以及公办学校择校情况。
今年,专项督导的学校范围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各区县被督导的学校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15%~20%的比例确定,市、区县素质教育实验校列入必须督导的范围,其他被督导学校在该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随机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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